宁政办规【2018】7号《火灾隐患清剿年专项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6020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关于《宁安市开展“火灾隐患清剿年”二号

行动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的政策解读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清剿年”二号行动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 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清除全市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进一步巩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果,推进春夏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全市公立、私营的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的建筑合法性、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单位疏散条件、日常消防管理、消防安保人员及巡查落实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检查。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迅速部署,切实发挥部门合力。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成立由政府、公安局,民政局,消防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逐一实施检查,建立详细的单位台账,确保全面排查不漏一家。

2.明确分工,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问题要全部实行挂账督办,责令立即整改。

3.加强推进,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安装消防点式报警和简易喷淋系统,同步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于失能老人宜安排在建筑一层且便于疏散的地点,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并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4.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5.加大宣传声势。利用监督检查时间,同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