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宁采让〔2018〕1 号)
宁安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采让〔2018〕1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委托牡丹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南乡大唐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 (委托方):宁安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宁安市古塔东街55号 )
受 委 托 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
交 易 平 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地址: )
二、出让矿业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 面积 (km2) | 资源储量(勘察工作程度) | 开采标高 | 生产规模 (万m3/年) | 拟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保证金 |
1 | 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南乡大唐建筑用玄武岩矿 | 建筑用玄武岩 | 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南乡大唐村 | 1、4905495.00 43540858.00 5、4905324.00 43540854.00 | 0.01 | 10.88万立方米 | 483.0―434.0 | 3 | 3 | 大写:十捌万 小写: 18万 | 大写:伍仟元 小写:5000.00 | 大写:十万 小写:100000.0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和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交易时间:本次采矿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公告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10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4日16时00分。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办理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交易平台,点击“权益类”,在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10日16时00分,下载本项目的出让公告。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公告。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矿业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不低于底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0日15时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
2.获得竞买资格后,2018年7月10日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下载中心”――《竞买保证金交纳说明》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矿业权价款。
八、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为风险性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矿业权简介仅作参考,意向人可到矿业权出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参与竞买,费用自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勘探、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宁安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 系 人:肖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3-7687823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 接受 申请人联合竞买,联合申请人需指定一个主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参与出让活动;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到达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挂牌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矿业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矿业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本次矿业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国土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与本公告及与本矿业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信息同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单 位: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韬、冷魁 联系电话:04536297136
2018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