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宁安市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浏览次数:732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的相关要求,我市积极对接域外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五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联调联试,现已获得国家医保局复核批准,正式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

高血压病、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二、异地直接结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备案”,即门诊慢特病备案和异地安置备案或转诊转院备案。

2、在备案地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三、待遇享受

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待遇支付标准和比例执行参保地政策。

四、 注意事项

1、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直接结算只支持单病种。

2、尿毒症透析治疗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两种病种需重新备案赋码。赋码办理方式(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备案病种、联系电话):

宁安医保服务热线0453-7895025;

3、职工参保患者结算时,需要与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明确就诊类型,选择异地门诊慢特病结算(不要选择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4、参保患者尽量选择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医保机构就诊,避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产生垫付资金压力。  

咨询电话:0453-789502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宁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