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宁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搞)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575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文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促进男女平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二、制定文件的基本原则

“两个规划”编制全程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立足宁安市妇女儿童发展现状,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强化政府责任、注重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妇女儿童需求与符合市情相结合的原则,既与省“两个规划”框架和指标体系保持基本一致,有与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统筹发展;二是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三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既强化政府在实施规划中的主体责任,又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全社会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丰富资源和力量;四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着力解决当前重难点突出问题,又充分考虑新时代妇女儿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文件的法律依据

《宁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宁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