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科普

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3346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程序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程序,全面实行“开方即认定”。现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就医流程、注意事项等各方面内容普及一下。

一、什么是“两病”?

“两病”指的是: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

只要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患者或糖尿病患者都可以享受“两病”待遇。

三、怎么办理“两病”手续?

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可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按照规定,享受“两病”相关保障待遇。这一举措简化了工作流程,让更多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受到“两病”的优惠政策,扩大受益面,全面实现了“开方即认定、开方即享待”。 

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哪里购药可以报销?

统一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确保“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治疗药品,优先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待遇。实行即时结算,在医院直接报销,患者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确保“开药即支付”,减轻了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提高了城乡居民的获得感。

五、报销的比例和标准是多少?

2022年10月1日起,取消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55%,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60%。

“两病”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切实加强门诊慢性病规范管理,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