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3102信息来源: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8171126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1574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宁安市马莲河(二期)治理工程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马河乡后斗沟至新立村

宁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宁安市马莲河(二期)治理工程主要是采用清淤疏浚河道结合岸坡防护的工程措施解决河道淤积、排水不畅的问题,清淤疏浚河道1段,总长7.60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河道工程、护岸工程、支沟(排水沟)入河口护砌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施工占地保护措施:场地现状为荒草地和耕地,根据水土保持设计要求,临时占地采取表土剥离措施,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土地恢复,全部恢复为草地和耕地。(2)植物保护措施:①土地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地表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②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如粪便、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禁止占压土地。③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规划,禁止随意扩大作业面。施工过程中减少高噪声施工。施工过程中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④本工程施工完成后,对本工程占地区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或复垦措施,对临时占用的施工临时道路也恢复原状。(3)动物保护措施:①本项目施工前对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进行宣传讲解,使之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知晓捕猎保护动物处以重刑。施工人员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②施工后及时清除建筑杂物、弃渣、弃土,并运出现场。(4)水生生物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未产生施工机械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建筑材料散落物等事件发生。②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活垃圾设立垃圾箱,设专人定期清理,未对水质产生污染。③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随意丢弃清淤和施工废渣,均集中收集堆放,运送到指定弃方处。④本项目马莲河治理工程不涉及鱼类“三场一通道”,不会对鱼类繁殖产生影响,水中施工活动未对鱼类造成影响。(5)水土保持措施:①主体工程防治区。主体设计施工前对主体工程区北部裸露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区进行表土回覆;主体工程设计对主体施工结束后项目区内进行植物绿化。②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主体设计施工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表土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土地复垦。施工前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主体施工结束后沉沙池推平。③临时道路防治区。主体设计施工前对临时道路区进行表土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区进行表土回覆;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土地复垦。 ④临时堆土场防治区。对堆置在区的绿化覆土布设编织袋拦挡(拆除)措施,堆土表面密目网苫盖(拆除措施),措施实施时间为临时堆土堆砌结束边坡整形后;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区进行播撒种草措施。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生产废水。清淤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返回河道。护岸施工废水主要是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弃水等,在基坑内有基坑废水产生,需要经常性排水。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可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2)生活污水。在施工区修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并进行堆肥处理后,用于周围草地和耕地的施肥,防止粪便污染周围环境。(3)防渗系统。生活污水简易集水池采用水泥硬化。旱厕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防渗,符合《一般工业固废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3、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加强文明施工,在开挖集中区,非雨日洒水降尘,春季大风日应禁止土方开挖或经常洒水降尘。(2)建筑用粉状材料在运输时应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减速慢行,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污染。(3)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等在堆放过程中用苫布盖好,物料堆放有序。(4)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选用优质、污染小的燃油。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轮洗刷设备,或在离开施工场地时用软管冲洗。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缩短道路扬尘影响时段。施工期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更新。(5)途经施工区村屯干道的运输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干旱、多风季节,路段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减少扬尘对附近居民和作物的影响。(6)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对产尘量较大的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尘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等。4、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以减少运行噪声;运输车辆行经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2)高噪声设备的操作人员配戴耳塞和头盔等防护用品,并实行轮换作业,以减少噪声对其健康的危害。(3)限制综合加工场夜间工作时间,在22:00~6:00 间不得施工。5、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设置临时弃土场及淤泥堆场,弃土场用来暂存清基料及削坡料;淤泥经脱水后,送入淤泥堆场,进行干化处理。施工结束后将淤泥堆场及弃土场恢复为原地类,脱水干化后的淤泥泥沙与清基料及削坡料一起定期回填坑塘。(2)在临时生活区布设垃圾箱,运输垃圾的设施密闭,定期收集清运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其余的定期清运,以保护施工区环境卫生。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加强护岸工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河岸环境管理,禁止倾倒垃圾、秸秆、杂物、污水等,保护堤岸景观,保护水质。(2)清除岸边的蒿草,因地制宜地栽种护岸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