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宁政办发〔2016〕15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道采砂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558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安市河道采砂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7

 

 

 

 

 

 

 

河道采砂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推动河道采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即刻开展针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突出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以保证河势稳定,有利于河道行洪、有利于防洪安全、有利于河道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利于促进生态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 严厉打击河道违法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采砂场点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整治。

加大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力度,使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

严厉打击无证采砂及禁采区、禁采期和保护区内私挖乱采、乱倒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境开采、一证多点等非法采砂现象,整治不按规定无序乱采现象,坚决打击非法采砂,使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认真整治安全生产规范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因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引起的突发性伤亡事件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探索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河道采砂安全规范、平稳有序。

重点做好砂场治理工作,突出保护环境,保持生态稳定,整顿采砂秩序,依法打击侵占岸线、农田、道路,破坏岛渚、湿地及滩涂,毁坏堤防护岸桥梁涉河建筑等违法采砂行为,彻底清理沿堤堆料,划定护堤地,规范采砂秩序,保障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努力实现通畅、堤固、岸绿、景美的河道治理目标。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彻底取缔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场对违法开采的设备、设施、车辆等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毁堤采砂、破坏生态和水利工程的采砂行为。

 (二)坚决纠正越界开采。对持有河道采砂准采证,但未按采砂许可要求,擅自变换采砂地点或超越许可范围的行为,依法予以进行纠正和整改并予以处罚。对拒不纠正整改或未按规定期限纠正整改到位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按无证采砂进行处理。

 (三)坚决整顿未按许可进行的作业情况。包括开采方式、作业范围,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等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清理砂石尾堆、乱采乱挖、乱堆乱弃侵占河道的现象。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精密组织实施,按照各自分工抓好任务落实。会同安监、国土、公安及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

四、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用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6年1月25至2月25日)。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本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认识保护好河道、开展有序采砂的重要意义,为开展集中整治河道采砂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我市境内从事河道采砂的人员、船只、机械等进行调查摸底,并对采砂船只、机械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对所有采砂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准确把握第一手资料。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所有采砂业主,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工作部署会。

    (二)清理整治阶段(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4月25日)。聘请具备专业资质单位,设计全市5年采砂规划,报市政府审批执行。依据全市采砂规划,制定2016年采砂年度计划。

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带队,对全市所有河道采砂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深入各河段逐个砂场进行现场详细勘察、踏查和调查,依据每个砂场的情况逐个制定出具体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对无证采砂的、手续不全的各种非法采砂活动坚决取缔,对采砂现场生态环境进行强制恢复和保护,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通过整治使砂场经营活动规划达标,制度健全,使各经营采砂场面貌要有根本性改变,做到现场道路房屋建筑规范,作业机器设备合格,停放有序,显要位置有企业生产和砂场基本情况公示版,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有开采作业界桩,制度上墙救生设备齐备,砂堆位置合格整齐有序。

    (三)验收完善阶段(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25日)。治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对验收不符合标准的采砂场进行进一步治理整顿,达不到标准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治合格和新申请砂场要严格审批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使我市采砂管理走上正轨,规范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要切实把河道采砂集中整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此,成立我市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长:赵占鹏    市政府副市长

长:吕万东    市水务局局长

   员:张贵宏    市水务局副局长

          尹长林    市国土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白振臣    市安监局副局长

 褚耀才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下设宁安市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张贵宏    市水务局副局长

      任:李恩来    市河道管理站站长

               王文海    市水利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宁安市河道管理站相关工作人员,宁安市水利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宁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2.加大打击力度。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违法采砂的,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加强检查督导,落实督查制度。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整治质量,保证整治成效。

建立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453-7632435,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政策解读: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