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0718信息来源: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二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宁安市太祥供热公司1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脱硫装置未使用,未配套建设脱硝装置,2018年10月至今,供暖期间未进行自行监测;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未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储煤棚,燃煤露天存放,存煤场地未做硬化处理;炉渣、粉煤灰未按环评要求外运,约1500立方米位于厂区东侧露天存放。

二、整改目标:完成宁安市太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低氮燃烧控制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1.企业按环保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在平台上报自行监测数据。

2.完成储煤棚改造、存煤场地及厂区路面硬化和厂区现存炉渣、粉煤灰外运,供热期间炉渣、粉煤日产目清,及时外运。

3.完成企业锅炉改造,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备用炉保留,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予以淘汰。

4.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炉内喷钙脱硫设施建设、低氮燃烧控制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2022年6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宁安市太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建设2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备一用,取消建设1台35吨链条炉,已验代变;1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为1台6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

2.2020年、2021年聘请了第三方进行监测。

3.2021年8月将存有的炉渣、粉煤灰全部清运完毕,储煤棚完成围挡,道路完成硬化。

4.1台6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2021年10月完成脱硫设施安装、锅炉低氮燃烧脱硝改造,2021年11月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在线平台联网。

5.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2021年9月完成低氮燃烧改造2021年10月完成脱硫设施安装,2021年11月完成在线设备安装并与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在线平台联网。

6.2021年12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7.2021年2月,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对宁安市太祥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五、公示时间:20221110日至20221120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3-7685821

八、受理地址:宁安市钟楼东街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