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9366信息来源: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十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上报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环评审批(备案)率、竣工环保验收率)分别为83.5%97.3%100%98.7%,而督察组随机抽查30家规模化养殖场发现,5“三防”设施不达标,17家未按照养殖量建设粪污处置设施,粪污储存设施容积低于标准要求,合格率仅为43.3%

二、整改目标: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始终保持在83.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加强全市畜禽养殖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企业制定台账,责令改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和宁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对辖区内90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进一步排查,重点核查设施无三防和容积不够问题。排查出18家养殖场(三陵乡悟能壮养猪场、三陵乡恩江养殖场、宁安市双富生态养殖示范场、东京城镇龙兴生猪养殖场、宁安市镜泊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大地畜禽养殖合作社、宁安市石峰养猪场、海浪镇淑智养殖场、诚亿养殖场、盛旺养牛场、杜永林肉牛养殖场、夏忠良肉鸡养殖场、刘善会肉鸡养殖场、冯保军、永富肉鸡养殖小区、卧龙河水库肉鸡小区、海浪镇宁世涛蛋鸡养殖场、刘富刚肉鸡养殖场)存在“三防”设施不达标、储粪场无围挡等问题,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对18家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截止2021年9月30日18家养殖场全部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21110日至20221120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3-7685821

八、受理地址:宁安市钟楼东街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