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7130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十二、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落实规模养殖场 四率”不达标、不实,统计数据不准确问题。

二、整改目标规范化规模化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力度,年末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设施配套率保持100%全覆盖,全市畜禽粪污规模化利用率达到83%的年度任务目标。达到数据准确。

三、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按照《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内容;加强技术培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对宁安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进一步排查,共排查90个点位。重点核查设施无“三防”和容积不够问题。分类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技术指导,签订粪肥处理消纳协议,完善粪污运输(还田)记录,建立粪污处理与粪肥利用台账,提供土地证明材料,逐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能力。对粪污处理能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粪污处理能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18家,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按照全市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动员会议要求,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了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明确了整改推进负责人,具体到市、乡镇、村各1人。并每周督促整改进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局联合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经过多次实地踏查督导,截至9月底,18家养殖场已经完成整改。  

2、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3、按照《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管理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更新与填写工作,规模化养殖场(户)规范化填写计划与台账。全市预计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保持100%全覆盖,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以上

五、公示时间:20221110日至20221123

六、受理部门: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3-5631066

八、受理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18号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