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十二、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落实规模养殖场 “四率”不达标、不实,统计数据不准确问题。
二、整改目标:规范化规模化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力度,年末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设施配套率保持100%全覆盖,全市畜禽粪污规模化利用率达到83%的年度任务目标。达到数据准确。
三、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按照《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内容;加强技术培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对宁安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进一步排查,共排查90个点位。重点核查设施无“三防”和容积不够问题。分类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技术指导,签订粪肥处理消纳协议,完善粪污运输(还田)记录,建立粪污处理与粪肥利用台账,提供土地证明材料,逐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能力。对粪污处理能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粪污处理能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18家,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按照全市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动员会议要求,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了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明确了整改推进负责人,具体到市、乡镇、村各1人。并每周督促整改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业农村局联合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经过多次实地踏查督导,截至9月底,18家养殖场已经完成整改。
2、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3、按照《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与台账管理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更新与填写工作,规模化养殖场(户)规范化填写计划与台账。全市预计规模化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保持100%全覆盖,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以上。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六、受理部门: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3-5631066
八、受理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1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