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23936信息来源:海浪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海浪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海浪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海浪镇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ningan/gov.cn)

2.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

三、海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ningan.gov.cn/nazwgk/zhuce.php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海浪镇政府办公室(地址:宁安市海浪镇海浪村海浪镇政府108室,邮编:157403)。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海浪镇政府办公室(地址:宁安市海浪镇海浪村海浪镇政府108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海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海浪镇政府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宁安市海浪镇政府  邮编:157403

联系电话:0453-78811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

政府信息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