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2584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由学生向所就读学校申请,按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