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2/06/22浏览次数:2006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事项简述: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3、办理材料:(1)、参保人员死亡: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死亡证明原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2)、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证明。
4、办理方式: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材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现场办理 。
5、办理时限:县级社保机构自收到注销登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6、结果送达: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9、办理机构及地点: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10、咨询查询途径:县级社保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11、.监督投诉渠道:县级社保机构。0453-811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