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152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黑财指(农)〔2022〕15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
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支持做好我省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尽快拨付资金。继续按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的脱贫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超范围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为加强预算进行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同步下达。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资金分配的一项因素。
附件: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指标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