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4564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国道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宁水验收回执〔2021〕6号

报备申请单位

宁安市鹤大

项目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鹤大公司函〔2021〕5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公示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5日 - 2021年12月2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黑龙江沃特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黑龙江禹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

解红连  13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