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022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1/26浏览次数:405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近期,国内多次发生物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事件,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工作,严防疫情经“物”传播至我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期间,市民非必要不邮购境外物品;谨慎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寄递物品和冷链、非冷链食品。如需邮购请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

二、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抵宁国际邮快件逐件进行外包装全覆盖消毒和登记,做好处理场所消毒和通风,从业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要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环境和邮快件核酸检测,从业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在投递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与收件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直接接触。提醒收件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和邮快件的消毒及报备。

三、广大市民接收国际邮快件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时,尽可能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要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在取(拆)包裹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拆件时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完快递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使用“七步洗手法”认真清洗双手15秒以上。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内件无需冷冻食品建议单独储存放置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静置一段时间使用。

四、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在购买时请关注食品产地、来源、检疫等相关信息,扫描柜台或食品外包装上粘贴的追溯码查看“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是否齐全,也可以查看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有“牡丹江市管理仓已检测”字样。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购买时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拆除冷链食品外包装时应对外包装和内包装进行擦拭消毒;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

五、进口非冷链物品经营者要认真查验进口非冷链食品的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防止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进入市场;对人员频繁接触的各种表面、把手、按钮等部位定时清洁并消毒,保持进口非冷链物品加工工具清洁卫生,每天经营完毕后要对经营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建立进口非冷链物品销售台账,完善追溯管理,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场所等销售环节的进口非冷链物品都要做到来源可查。

六、请广大市民尽可能减少或不购买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物品,确需选购的,应前往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在接收已购买的进口物品时,建议佩戴手套,擦拭消毒后拆包;食用进口果蔬前可用淡盐水、小苏打、果蔬清洗剂等浸泡,并用流动水反复清洗;尽量不要生食蔬菜肉类,烹调时应高温加热、彻底煮熟煮透后食用,及时清洗加工所用容器、刀具和砧板等。

七、 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压力大。希望广大市民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要求,共同携手,守护健康。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