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628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宁安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开在宁安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突出重点,及时高效。我局认真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力争做到数量提高、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重点公开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及时报送经验材料。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及宁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审核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规范审查程序,实现以制度规范管理。

  4、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2017年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我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ͼƬ3.png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7年,在宁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共公开信息22条,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重点项目推进,重要部门动态,“三公”经费决算、预算情况等。ͼƬ4.png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未产生费用。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门类不够健全等问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行承诺。三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