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浏览次数:568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宁安市司法局按照国务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及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能予以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由业务科室确定公开内容,经办公室、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本单位主要领导逐层对信息发布内容、渠道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法定公开要求,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截至2021年年底,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实时更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报送,以使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宁安市司法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法治宁安”微信公众号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注重制度建设,严抓每个工作环节,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制度等方面抓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梳理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在发文稿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

本单位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法定公开要求,对于政务公开事项实行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接收完成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各项信息要求。

(五)监督保障

本单位定期接受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的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26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工作方面,加上工作人员调整等因素,使得部分文件公开时间有滞后情况发生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使宁安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完善和规范中得到稳步推进,为宁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