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11240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宁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宁安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用地的请示》(宁政呈{2021}9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规模范围内的集体用地0.5337公顷(其中耕地0.53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家所有,作为该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收到此批复后,请你市政府按照要求组织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等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足额兑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认真落实落实征地安置方案和社保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将批后实施与供地情况按时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