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5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0浏览次数:643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宁安市安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突出重点,及时高效。我局认真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力争做到数量提高、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重点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及时报送经验材料。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及宁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审核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规范审查程序,实现以制度规范管理。

    4、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2015年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我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5年,在宁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5]9号)认真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对接、审核公布。共梳理、审核、公开信息共计85条,并在牡丹江政务信息网站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信息85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重点项目推进,重要部门动态,三公经费决算、预算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门类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按照机关效能建相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行承诺。三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