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4浏览次数:2540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1]13号)等制度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予以公示

资金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指标文号:财指农[2022]12

    资金额度:1728.00万元

    收到时间:2021年12月3日

    使用范围:该项资金要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分配依据、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电话: 宁安市财政局  曹洪涛  0453-7699158         

通讯地址:    宁安市财政局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12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