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四十三号)

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257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四十三号)

 

目前,国内及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随着十一假期来临,人员流动较多,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实行“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对擅自外出、瞒报、谎报、迟报等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国庆节将至,广大市民要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牡,不去疫情风险地区,确需离牡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审批,对准备来宁探亲访友、度假的亲友,要尽量劝返,减少人员流动。    

三、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司乘人员个人防护。十一期间公路、铁路等交通站场人流增加,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集聚,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本行业内企业切实履行防疫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在核实登记、排查、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中拒不配合、无理取闹、阻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养成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应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六、广大市民要关注官网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对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以来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所在辖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