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四十号)

发布时间:2021/08/20浏览次数:292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四十号)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的条件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美发美容、浴池等)、景区景点、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措施,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要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指南》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条件下,有序恢复营业。

 二、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在严格落实教培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有序恢复。

 三、养老服务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宗教场所,要在规范各项防控措施条件下,依据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四、有序恢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必要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举办方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防止人群的聚集性风险。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长期艰巨,任何时候都不能丝毫松懈和麻痹。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接触,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状况监测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筑牢自身免疫屏障,做到科学防范、理性应对、健康生活。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