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5996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科室、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企业:

    现将《宁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

隐患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宁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巩固“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十查十治”,结合我市秋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按照宁安办发〔2021〕59号文件要求,宁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2年2月28日截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31日)。各科室针对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和措施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检查计划,全面部署和加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宣传实效。

(二)全面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科室依法全面组织各类企业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制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严格“五落实”要求并及时报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科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多种方式,依据新《安全生产法》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从严处罚等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一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2月1日至15日)。各科室针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类隐患问题是否重复出现,新的隐患问题是否多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是否提高等,重拳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28日)。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事故易发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适时组织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梳理总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巩固提高攻坚行动成效。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针对秋冬季节易出现低温、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在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十查十治”基础上突出抓好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火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细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一)工矿商贸安全。地下矿山重点整治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坠罐跑车、采空区坍塌等重大安全隐患;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采场边坡滑移、冬季道路运输等重大安全问题;尾矿库重点整治排洪构筑物损毁、冬季冰下放矿、坝体冻胀等重大安全隐患。工贸企业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和高炉煤气使用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烫伤等重大安全隐患。另外,针对近期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扬的因素,还要高度重视长期停产停建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建设企业抢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作业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对各类风险进行辨识梳理,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风险保持可控状态。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整治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危化品仓储和储罐区、重点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未按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未按要求落细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前,及时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打非”和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摊点的地点、数量、安全条件进行确认,积极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发挥指导和自律作用。

(三)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整治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审批流程执行和作业过程管理不严格,场所风险辨识不全面,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消防安全。要细致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加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交通枢纽、宾馆、学校、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定点医院、隔离宾馆、核酸检测点等涉疫场所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涉旅场所,原森工、农垦列管人员密集场所,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各类火灾和建筑安全隐患。

(五)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重点针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及高火险期,着力整治未按要求开展野外火源隐患专项治理自检自查;未按要求对照重点治理4个方面16个问题建立“两本台账”;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进山主要道路是否增设岗卡,并严格执行“扫码入山”管理要求;未按要求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官制度;防、扑火设施设备、森林草原消防特种车辆、扑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是否保证完好列装;是否储备足够的给养、油料及防、扑火装备等物资,并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及各项设施设备“台账”;各类生产经营点、涉林企业、旅游景点是否悬挂防火旗、张贴防火通告和各进山道口设置宣传牌;是否完善林缘附近耕地及林区内的“三主”登记,更新确定“林主、坟主、地主”和相关责任人信息;林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周围是否开设防火隔离带,持续开展“三清”及火险隐患排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自检自查自改及督促检查,为大排查大整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精心谋划,迅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加大自查力度,强化措施保障。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开展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项分析原因,拟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防失控漏管和麻痹大意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各科室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抓手,持续加强监管执法,把严格监管执法,贯穿整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过程。认真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业检查表,逐项排查隐患,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分轻重缓急逐条整治,确保每项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要加强冬季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责任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信息情况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和情况报送工作,于每月5日前报送当月大排查隐大整治工作汇总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前3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重要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