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浏览次数:2688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黑财指(农)〔2021〕156号
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市县、单位2021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要求,做好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二、资金到位后,由你市县、单位负责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该项资金用于重大病虫害检测预警、更换农药喷头和喷头体等方面,请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要求,由你市县、单位负责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预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56附件2 2021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156附件1 2021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