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五号)

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274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五号)

 

目前,省外部分地区仍存在疫情中(高)风险,省内哈尔滨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我市疫情风险加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4月20日开始,从哈尔滨市和中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要及时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委会)报告,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居家隔离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2.全市各小区(村屯)、各交通服务站、火车站、客运站要加强对哈尔滨市和中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人员要及时推送至各乡镇、社区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管控。

3.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门诊、住院等防控措施,坚决防止院内出现交叉感染。

4.养老机构、学校、看守所(拘留所)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5.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要严格按照防疫指南,加强人流管控、人员防护、垃圾处理、场地消杀等防疫措施,红城大集要继续关停。

6.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要做好常态化自我防护,做到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防疫措施,杜绝发生本土病例。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