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九号)

发布时间:2020/06/23浏览次数:272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九号)

 

为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更好地保护全市莘莘学子身体健康,确保全市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除特殊情况外,全市所有复学复课学生不得乘坐营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降低学生上放学途中聚集和传播风险。

2.全市所有初、高中学校周边禁止流动摊贩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疏散和劝离,拒不配合的依法处置。

3.加强对全市所有初、高中学校附近商超、餐饮等行业的监督检查,接待复学复课学生要严格执行“三宝”操作流程,对未带手机的学生执行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学生相关信息,对聚集和长时间停留的学生进行劝离和疏散。

4.全市所有教师职工、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要在复学复课期间遵循相关要求,避免与其他地区外来人员接触,严禁赴宁安域外,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必须报批备案,返回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5.全市所有教职工、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做好自我约束和管理,自觉做到“两点一线”和“三不聚”(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学生同住人员教育引导和必要的管控,确保家庭闭环管理。     

         

2020年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