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次数:685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指示,结合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法治、高效、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由于信息公开工作牵涉到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分布范围广,系统性强,必须建立“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多方参与、密切配合”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有效运作机制。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丰富内容,保障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在局大厅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对城乡建设工作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并及时完善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涉及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及时对外公布,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3.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措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一是充分发挥住建局优势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三是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房屋登记中心窗口等设置便捷办事流程。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6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9

 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38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未跟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投入不足,人员资金困难,从基础设施、硬件配置上都需要一定量的人员资金支持,从事信息采集、整理、审核的人员往往身兼多职,时间上很难统筹兼顾,造成部分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四是对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也有待加强。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配套的其他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加强对局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监督。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和住建工作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房屋征收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各方面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