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828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市围绕牡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深入实施《条例》,积极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推进和深化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第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职权。根据省和牡市关于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第二、确定政府权力清单。在深化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市学习借鉴富阳市推行权力清单试点经验,全面推行我市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本市2014年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并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范围,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在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常规征收信息。

    四是切实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严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提升。在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依法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28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数14819件;其他方式公开数量117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审批信息。结合本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梳理、汇总全市行政审批目录,发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283项行政审批事项。

    2、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发布2013年本市预算执行和审计结果公告信息。

    3、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在保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

    4、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信息公开。做好相关征收地块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建设用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等信息。

    5、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按照牡市年度工作要点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的要求,集中发布涉及政府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中考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市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4年度,我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全部答复。在答复中,同意公开”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下一步,我市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