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2906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决策部署,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努力使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在制度机制、服务模式、工作效能、数据共享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牡丹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巩固深化2019年推进“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不求人”取得成果基础上,紧密结合“四最”雪城公安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提升标准、优化服务、破除壁垒、促进网办、强化监管”五项工作,以“便捷化、社会化、同城办、线上办、我代办”为核心的城乡无差别公安机关公共服务体系为载体,突出抓好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护照、机动车登记、驾驶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缴纳罚款)、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等“百姓找公安办事”高频业务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向所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努力打造牡丹江公安群众“办事不求人”品牌升级版。

二、工作措施

(一)优服务,实现质量更好

1.公布服务清单。结合权力取消下放、承接及优化流程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本警种、本层级承担的政务服务职能,逐项制作或调整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2.统一服务事项。精准拆分主项、子项及办理情形,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到“最小颗粒度”;统一服务事项各要素,并实行动态调整。

3.完善业务标准。结合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岗位民警应知应会业务标准,提升民警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4.持续优化流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有效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申请人跑动次数。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居住证申领条件,延长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

5.拓宽服务模式。优化便民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推广容缺受理、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错时、延时等便利措施。实现端口前移。对业务量大、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网络、自助受理设备等方式受理,或者依托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推进服务下沉。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偏远地区,积极开展代办帮办服务,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6.优化窗口设置。完善优化“全科窗口”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群众办事需求集中的派出所再建设一批“全科窗口”,推动治安、交管、网安等业务向派出所延伸,实现“一站式”办理。

7.拓展服务领域。在市民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和有条件的农村交警中队等场所增加办事(特别是交通违法查询和缴纳罚款)窗口;通过增加会见室、网上预约等方式,着力解决看守所律师会见等待时间长问题。

8.健全法规制度。落实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求,加快推动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废立改工作。做好政策制度衔接,清理、修改、完善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等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

(二)破壁垒,实现流程更畅

9.推进内部数据共享。建立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内部核查机制,对公安机关内部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由窗口单位负责核查。

10.加强外部数据应用。根据《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黑龙江省中省直部门数据共享清单》规定,结合实际需求,加强对已共享数据的其它部门信息的运用。

11.探索推进“一证通办”。探索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努力拓宽“一证通办”事项的种类和数量。

(三)促网办,实现时间更短

12.推进平台有效融合。以“黑龙江全省事”平台为总门户,有效对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办理业务系统数据,实现政务服务统一出入口。

13.推进实现“网上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等,其它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全程办理。年底前,省市县公安机关全部实现“网上办”。

14.推进“不见面”办理。对“网上办”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的事项外,年底前,省市县公安机关“不见面”事项办理比例达到90%。

15.推进“最多跑一次”。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年底前,市县公安机关“跑一次”事项达到100%。

16.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建立涉企经营事项清单,对涉企经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在绥芬河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四)强监督,实现信誉更高

17.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继续依托民意测评中心、第三方评估,推进满意度调查常态化;制定“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窗口服务即时评价全覆盖。

18.推行“互联网+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执法监管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19.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针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特别是信用风险较高的监管对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20.严格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工作一体推进、一以贯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党员干部“走流程”工作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两次“走流程”活动,着力梳理群众“最急”“最怨”“最盼”的堵点难点问题,研提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

(二)强化上下联动。各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及任务分解,对上加强与省厅业务部门协调、对下加强对县(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部门指导,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认识一致、方向一致、步调一致,各项任务标准一致、推进顺利、按时完成。

(三)强化培训交流。各单位要结合大练兵活动,健全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结合各部门警种出台的业务规范,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服务方式等方面教育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业务内容、准确把握工作流程、清晰无误解答疑问、礼貌热情提供服务。同时,要结合工作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适时开展横向互动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创新。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指导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煤体,广泛宣传解读全市公安机关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政策举措、取得成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积极挖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法制支队、新闻中心上报反馈。市公安局将利用全市公安机关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专网,继续刊载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