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宁安市幼儿教育中心保教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663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关于

调整宁安市幼儿教育中心保教费的批复

 

宁安市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宁安市幼儿教育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中心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教育中心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财政厅黑价联[2014]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市幼儿教育中心保教费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经2020年4月22日市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市幼儿教育中心保教费批复如下:

一、市幼儿教育中心收取保教费由360.00元/月.人,调整到460.00元/月.人;

二、其他相关事宜遵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财政厅黑价联[2014]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批复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宁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