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宁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6522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牡丹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的通知》(牡安办发〔2020〕45号)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宁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牡市委市政府以及宁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宁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宁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以疫情防控为前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行动,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省安委办邀请国内安全生产理论研究领域知名学者网络专题授课,我市同步参加线上学习。各辖区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各辖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向市安委办报送学习体会文章。市安委办将向上级安委办推送,省安委办将择优在《黑龙江日报》专栏刊载。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切实把“大体检”“大执法”行动引向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各辖区、各部门要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通过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各辖区、各部门要通过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知识,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线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办开展 “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辖区、各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多种形式开展线上咨询日活动,在全市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全国性线上“主播走现场”、安全体验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活动。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联盟作用、扩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乡(镇)应急志愿服务联盟要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全部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的要求,乡(镇)应急志愿服务联盟组织开展1次契合本辖区实际的应急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学校开学、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三、宁安市“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龙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以“大曝光”行动为载体,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采访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疫情防控为前提,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切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龙江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东林局、宁安农场请于5月3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23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闫虹波,0453-7689060。

通信地址:宁安市政府113室,邮编:157499。

电子邮箱:348991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