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630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努力推进非涉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统计信息。

    一是突出了统计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准确把握统计数据,提供咨询服务。我局全力做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为全市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完善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切实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一个工作重点。

    二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咨询职能,方便社会各界咨询解释统计相关信息。一年来向全市各届提供统计数据近1000人次、2万多笔,收到了较好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除统计信息外,对统计执法和监督过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均进行了公示,并实行了服务承诺,明确了办事程序、办理依据,规定了承诺内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问。

    四是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媒介、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等各种方式。我局利用网络实现统计信息的广泛、快捷、方便的公布。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和非涉密文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在信息发布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排版,统一字型、字号。同时,我局还确定了综合科作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的专门科室,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接待索要统计数据和统计材料的单位和人员。

    五是在局内工作中,有固定的政务公开形式。对干部人事任免、机关考核和奖惩等以电子公告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加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宁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月初在宁安市统计网站公布;每月将月度统计监测信息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发布;我局每月对工业、项目、能源消耗、内外贸易及全市经济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及时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各部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2014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在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内容,做好统计信息的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统计内、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发布。整合电子政务资源,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部门、乡镇的联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通过实践找出制度、规定的漏洞和不足,积极增补,同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实效。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根据工作实践,寻求各种类别信息与公开途径的关联规律,确保未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宁安市统计局

                                                    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