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使用计划的公告
(第二期)
按照《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号)要求,现将宁安市财政局收到的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指标文号:黑财指农[2020]130号
资金额度:138.00万元
使用范围: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使用计划:
1、宁安市对开展生产自救贫困户补贴项目11.00万元;
2、宁安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生产补贴项目86.30万元;
3、宁安市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合作社补贴项目2.00万元;
4、宁安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生活补贴项目15.00万元;
5、宁安市对有生产贷款的带贫龙头企业或合作社贴息项目23.70万元;
使用依据:关于宁安市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宁政函[2020]26号)
资金管理办法: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2.《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
联系人、电话: 宁安市扶贫办 翟仲刚 0453-7620536
宁安市财政局 张传军 0453-7699158
通讯地址: 宁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