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浏览次数:655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机制,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市场局正式合并后进行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成员,政务系统平台由专人进行录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按时进行;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政务公开的原则、主要内容、公开形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关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法规、权责清单、重点工作、公告公示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关职能:包括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主要职责等进行更新2.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力及所需履行的义务及责任,我局进行详细分类3.政策法规:包括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等多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更新4.重点工作:包括监管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动态、专项行动、制度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最新情况,今年我局进行了强化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监管等多种多样的专项整治行动5、部门文件:符合公开条件的部门性工作文件、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文件进行公示,以便于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我局行政执法方向6、公示公告: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载体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和企业监管,对食品小经营公示、变更、注销信息等不断进行更新。7、食品药品安全:不定期的食品、农产品抽检报告、曝光台公示(不合格产品)等。

8、涉企政务信息:强化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职能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服务,对中介机构更新、变动、注销、年底抽查等各项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由业务人员进行提请审核,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依次审核,审核通过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答复格式的标准化文本,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2019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自查情况

宁安市市场局不定期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同时,接受主管领导的抽查,保证信息准确。2019年,我局顺利通过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年度考核,全年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项发生。

(五)平台建设情况

宁安市市场局安排专人进行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及时上传我局进行的各种重要宣传活动和近期的工作信息,由政务公开办审核后,将需要更改的内容及时改正,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阳光执法、透明监管、公开服务,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43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5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40

行政强制

0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部分信息未及时公开,今后将加强改进;二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缺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上传内容进一步进行分析和确认这也是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原因之一,由于该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实施,而我局办公室一直面临人员少的问题,势必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改进情况:在2020年,我局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提高信息的格式规范和信息质量,并通过参训、轮训、内部培训、实操练习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高度和能力水平;同时,我局通过网站、公众号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公开内容及时,扩大公开内容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