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安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6326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2017年,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服务“三农”工作实际,本着求实、公开、有效、及时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农民满意、促进工作的积极效果。现将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建设,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在市政务公开网上公布。针对农业工作“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特点,通过中国宁安信息网和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农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道,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注重创新思路,积极做到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市农业局主要职责、领导分工网上公开;二是市农业局主要科室职能及联系电话公开;三是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四是2017年查处案件办理情况公开;五是全市“新农村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农业规划”公开;六其他应公开事项。全年公开公示各类工作动态、文件、信息5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农业局积极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的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整顿警告种子、农药经营户40多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件,2017年农民投诉案件为零,农资市场和社会趋于稳定。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全年共立案21件,全部结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本单位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没有收取公开内容的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二是各部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提供信息不够全面,各种动态性信息发布单一、量少。

    三是由于工作人员缺乏的限制,农业局业务网站没有设专职信息维护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改进。

   (二)改进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切实搞好调查研究,明确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同时,做好更新和梳理工作,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农业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积极探讨如何规范农业局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对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3、加强资金投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立农业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农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