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6706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7〕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现将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全面公开市区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民政局行政职权共计59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围绕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公开。围绕2017年民政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开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组织管理、拥军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民政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市民政局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公布市民政局预决算支出和“三公”经费信息。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将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报送审核,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同时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及总结会议。同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培训,推动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足,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展板、宣传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二是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逐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等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