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公安局国庆70周年交通安保暨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3浏览次数:4582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切实加强国庆安保期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 “护农保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秋收生产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管理,积极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国庆70周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张甲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员:交警大队、督察大队、法制办、各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主任由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隐患治理,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1、开展道路隐患排查行动。要结合本地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农村“村村通”等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晰、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遮挡等情形,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完善。(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2、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交警大队联合乡镇派出所负责辖区街道、通乡(镇)通村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交警大队负责制定护农保收及重点车辆整治方案,积极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管理工作,制定交警、派出所联合整治时间表,提出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聚焦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采取定点打击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3、加强对农村重点车辆的摸排走访。各乡镇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道路沿线集镇、集市等人流、车流集中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摸排,组织警力到辖区县乡主干道、“村村通”道路上巡逻执勤,紧盯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动车等影响道路交通的各类车辆,严查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将摸排的本乡镇的违法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派出所)

4、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各乡镇派出所要组织辖区“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派出所)

(二)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行为

1、强化科技手段应用。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落实监控系统发现取证、指挥平台调度指挥、路面拦截执法的勤务运行机制,提高交通违法干预能力。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套牌、假牌、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注重报警签收,加强指挥调度,及时拦查处置,做到预警一辆、拦截一辆、检查一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落实点线严密把守。从即日起,要全面启动各类检查站和临时执勤点,充实执勤装备和人员,严管省际、市际出入口,重点检查“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检查情况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立即整改。(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大队对接派出所,充分利用早、晚农忙特殊时间,抓好农村地区特别是农忙时节的集中整治,严查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宣传劝导作用,把好出村到镇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严查超速超员、违法停车、长途客车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要抓好酒驾整治,要以市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形成严查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三)强化宣传提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加强曝光警示教育。持续做好交通安全警示曝光,严格落实死亡事故分级曝光制度,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毒驾案件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因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公布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向社会公布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县镇派出所)

2、开展交通宣传提示。针对本地交通出行规律特点和流量、天气、事故等情况,针对营运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和农村群众等不同群众,及时编辑、发送针对性强的安全出行提示。在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客运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广泛发放、使用,重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应急救援知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范围及各部门对接明细

》附后),又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季节特点、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好相关工作,法制办要加强业务指导。

(二)加强指挥调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对本地交通出行集中、事故多发地区,以及预报有恶劣天气的地区进行重点调度。坚持每日研判、适时调度,动态分析、滚动研判辖区道路通行条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难点问题。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联勤联动,遇有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三)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教育民警执勤执法中使用规范用语,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粗暴执法甚至伤害群众的现象,坚决杜绝因执法用语或行为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甚至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民警安全防护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制,及时补充、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特别要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夜间等重要时段以及事故现场勘查处置时的安全防护,坚决防止发生民警伤亡事件。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督察大队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现场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及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市局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将日常工作情况和每周统一夜查行动情况及时上报到“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微信群”,重大警情随发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