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9〕31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内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10795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公开网站,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结合机构改革,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于5月29日、6月4日分批召开各乡镇政府和市直单位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要求6月22日前完成更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单位

    市直单位: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社区工作局医疗保障局

     乡镇政府:东京城镇、渤海镇、兰岗镇、镜泊镇、江南乡、卧龙乡、马河乡。

    二、未完成单位

    市直单位: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统计局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

    乡镇政府:宁安镇、石岩镇、沙兰镇、海浪镇、三陵乡。

三、下步工作要求

明确工作责任。确定政务公开负责人,明确工作分工,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工作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建立部门公开办理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接收渠道畅通。做好工作衔接。涉及职能调整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加强衔接与沟通,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及时更新内容。各乡镇、市直单位按要求对负责栏目及时更新,未完成更新的单位要进行自查,改进措施与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务于7月2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424室)。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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