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综〔2019〕2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次数:4364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概述(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年度报告要保证内容全面、真实、要有图片、表格等内容。

二、要及早安排,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编制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预审,对于撰写不合格、不规范的将退回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切实做好项任务。市政务公开办将加强对年度报告编制情况的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各乡镇、各单位务于20192月22日前将纸质文件需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424室) 

联系人:魏淑欣田洪旭,联系电话:0453-7622860

电子邮箱:nazwgk410@163.com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