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综〔2019〕1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5浏览次数:2100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综〔2018〕114号),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并结合日常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和其它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并跟踪指导,成效明显。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能够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设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栏目下的相关栏目。各单位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并规范编制及时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都能够按要求在本单位网站设置在线申请政府信息窗口。

二、考评结果

考评工作实行百分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从落实《条例》、《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申请公开、组织机构建设、专题培训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得分情况,按照50%、42%和8%比例,评出一、二、三等。

(一)各乡、镇政府。

一等:渤海镇、石岩镇、兰岗镇、镜泊镇、江南乡、卧龙乡。

二等:宁安镇、东京城镇、沙兰镇、三陵乡、马河乡。

三等:海浪镇。

(二)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一等:政府办、国土局、税务局、教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卫计局、审计局、公安局、发改局、规划局、商务局、司法局、农机局。

二等:林业局、工信局、交通局、农业局、统计局、执法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气象局、社保局、档案局、残联、水产局、供销社、机关局。

三等:民政局、金融办、采购中心

三、下步工作要求

2018年,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扎实做好2019年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主体、时限、程序、方式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确保全面、准确、及时。 

附件: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分值表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