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位置
  • 标题
  • 正文
  • 文号
  • 匹配度
  • 模糊
  • 排序
  • 发布日期
索 引 号: 231084125171/2018-1001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名  称: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宁安办发〔2018〕28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浏览次数:859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牡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安委办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国庆节期间,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工作的时限要求向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置应对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国庆节期间3个时间节点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包括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旅游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行业领域内容。四是如国庆节期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为此,请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节点

1.10月1日11时前报送国庆节当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10月4日9时前报送国庆节前4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10月7日9时前报送国庆节7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报送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反映以下情况:一是安全生产事故数据统计情况;二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安全情况;三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情况;四是交通运输安全情况;五是节日旅游安全,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情况;六是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安全情况;七是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整理国庆节期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查检查等情况,认真填写数据统计表(附表1、2)报送市安监局值班室,由市安监局当天值班人员汇总后,经当天值班领导审阅后分别上报牡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对未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的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

(三)安全生产情况材料,数据统计表(附表1和附表2)传真至宁安市安全生产值班室。

宁安市安全生产值班室联系电话(传真):0453-7623624。

 

  

 

 

 

                             宁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