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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8069/2018-10014 |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3日 |
名 称: 食药监局--关于2018年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于凯月考察结果的报告 | |
文 号: 宁食药监发〔2018〕13号 | 主 题 词: 食药 |
食药监局--关于2018年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于凯月考察结果的报告
宁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于凯月考察结果的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宁安市2018年考录公务员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副局长、支部委员组成的考察组对2018年我局经全省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于凯月进行了认真考察。通过实地考察、与考生本人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掌握了被考察者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等情况。 于凯月,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2年9月22日出生。2011年9月考入黑龙江工程学院应用化学专业,2015年6月毕业。在校期间该同志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进入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检测
部工作,担任检测员,工作期间认真负责。 经过考察小组的考察及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被考察的该名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具备公务员的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无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无招考公告中不得报名人员。经过对其档案审核,于凯月同志非现役军人,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非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符合报名人员要求。 考察结果合格,同意录用于凯月同志。 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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