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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8069/2018-10012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宁工商发〔2018〕35号 主 题 词: 放心消费

关于印发《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浏览次数:819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工商发〔2018〕35号

  

 

 

 

关于印发《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及相关股室:

现将《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

 
  
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牡政办规[2018]21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消费变化新趋势,瞄准维权需求新期盼,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完善有利于释放消费新需求的体制机制,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创建目标

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为原则,努力在我市建成一批放心消费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良好消费环境。

三、创建任务和职责分工

通过试点引路、逐步铺开、持续拓展的方法,充分发挥经营者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质量问题商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为基础,逐步向其他各行业、各领域推进。

(一)日用消费品领域。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承担商品修理、更换、退货义务。鼓励有条件的线下经营者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和先行赔付等制度。

(二)旅游消费领域。以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购物点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推进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指导与规范力度,规范旅游服务标准,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放心消费旅游景区示范旅行社、示范酒店。完善旅游市场随机抽查、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交通消费领域。引导出租车、空车配货等交通行业经营者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运输秩序。

(四)公共服务消费领域。有力推进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对供气、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引导,激励和调动公共服务企业和单位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规范相结合,着力解决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和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承诺不兑现以及拒不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等突出问题,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会同消费者协会定期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维权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公共服务行业消费环境。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创建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底之前)。确定我单位创建的总体目标和2018、2019、2020各年度创建重点、年度创建数量等工作计划。要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突出抓好完善创建工作协调机制、社会舆论宣传等重点工作。同时依托消费维权服务站(联络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18年创建重点日用消费品领域2户。2019年创建重点旅游消费领域2户和公共服务消费领域1户。

(二)整体推进(2018年10月-2020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8年10月至2018年年底。重点抓好社会氛围营造、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开展承诺践诺活动、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体系,制定创建条件、标准和评选办法,完成本地2018年放心消费试点单位创建、评估、审定、公布等工作。2018年10月,要认真总结自己辖区企业、行业等特点,根据城乡不同区域特点,选择有区域特色、品牌经济发展好的单位开展创建试点,指导有意愿单位完成申报。第二阶段为2019全年。结合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工作,按照《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引导企业开辟消费争议快速和解通道的实施方案》(牡工商发〔2017〕29号)具体要求,结合消费维权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开辟消费争议快速和解通道,建立“ODR”(网络购买商品纠纷平台在线解决)企业,逐步形成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完成2019年本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任务。第三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在完成前期创建工作任务后,要以示范单位为引领,逐步向新的经营领域扩展。同时,要重点抓好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消费侵权公示、行业自律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等工作,完成2020年本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任务,不断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创建总结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底)。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对照目标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突出抓好创建成效评估,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确定下一阶段创建工作目标等重点工作,确保完成本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梁东奎任组长,副局长刘瑞华任副组长。成员由消保股、法制股、信用监管股、市场股、商标广告股、公平交易股、消协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瑞华(兼),副主任:常建春。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要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食宿娱乐、家装材料、旅游、通信、家用电器、公共服务等日用消费品、旅游消费和公共服务领域内,选择企业、行业、商业街、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为试点范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着力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积极参加承诺践诺、放心示范单位创建、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等活动,促进各领域和行业参创率持续提升。

(三)强化监管,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消费环境建设“一盘棋”理念,大力强化协同监管理念,强化内部各职能科室联动,消除监管盲点。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切实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形成多元参与、协同共创、社会共享的创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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