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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20-10007 |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发〔2020〕4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20〕4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按照3月3日省政府稳就业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 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对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政府稳就业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等部门分工,成立宁安市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万海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赵占鹏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杨立志 市人社局局长 宋宏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经合促进中心、市营商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双创办、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宁安支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稳岗、扩就业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各项援企纾困、稳岗就业、创新创业等各项政策落地,建立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抓好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研判就业形势,督促落实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各项任务,促进市场主体减支增收、复工复产、员工返岗、扩大就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合作,推动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二、下设十个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杨立志 市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波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伟 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人员:从市人社局农民工股、就业创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市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其他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1个业务科室办相关工作、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统计汇总、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按照工作专班要求做好稳就业和劳务输出的综合、协调、督促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定期汇总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形成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二)劳务输出和农业农村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宋宏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林会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农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其他责任单位,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1个业务科室承办相关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统计汇总、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分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定期调度和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有序推进全市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稳就业工作,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专班工作推进期间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市工信局负责及时掌握并公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市人社局负责与输出省、市的人社部门及用工企业或单位对接用工需求,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双向对接,及时发布、推送各类招聘信息。市司法局负责为务工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负责梳理归集现有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所需资金。市交通局负责与输入地交通运输部门的对接协调,制定输出乘车预案和规划,严格做好交通途中卫生防范、安全管理。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商贸流通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农民工返岗就业。市卫健局负责与输入地卫健部门的对接协调,制定外出务工农民就业健康服务方案,对外出务工农民实行健康检查。 (三)工业企业复工和就业工作组 组 长:黄哲胜 市工信局局长 副 组 长:许传根 市工信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模式;积极支持企业扩产释能、扩大就业岗位;定期调度和监测工业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增加就业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四)商业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李世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殷宪霞 市商务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商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协调对接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发展电子商务扩大就业;定期调度和统计商业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五)建筑工程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王 志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付 罡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建筑工程企业复工和扩大就业工作,组织推动建筑行业有序复工和稳岗;开发住建系统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引导住建企业多用本地劳动者;定期调度和统计住建行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六)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就业工作组 组 长:孙兆侠 市文旅局局长 副 组 长:李国斌 市文旅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经营和稳岗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复工营业和扩大就业;对接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定期调度和统计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员工返岗、开发岗位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七)项目建设吸纳就业工作组 组 长:辛伟东 市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魏占会 市发改局副局长 蔡雪松 市经合促进中心副主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合促进中心,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推进和拓展百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 省投资,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定期调度和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增用工和开发岗位情况和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八)个体工商户复产复业就业工作组 组 长:刘培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杨泽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殿明 市营商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定期调度和统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状态、吸纳就业情况,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九)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组 组 长:杨立志 市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波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彦华 市教体局副局长 张延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明华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林会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翟仲刚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 伟 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才华 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双创办、市扶贫办,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配合其他责任单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市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信息推荐、分层分类专场招聘等活动,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市退役军人局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市民政局负责结合社区疫情防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就地就近开发社区临时公益性岗位,加强社区防控和管理力量,解决困难群体临时性就业问题;市扶贫办负责协调推进就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市双创办负责统筹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协调推进创业孵化蒌体建设,支持重点群体创业。以上各责任单位定期调度和统计相关情况及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 (十)就业服务和政策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杨立志 市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潘 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大勇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 波 市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仲伟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工作职责:协调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扩大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受益面,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投放使用效率;加强供需对接服务,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布招聘信息、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企业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疏导,实施减员裁员、劳动关系三级预警制度,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传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研判就业形势,研究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对策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各工作组组长可及时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其他成员单位开会会商,协调联动抓落实。 (二)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抓就业工作的法定职责,坚持行业、产业、企业、就业一起抓,严格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就业工作责任制,为省委每年对我市就业创业指标进行考核奠定工作基础。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完成就业指标和稳就业、劳务输出任务情况。 (三)加强工作调度统计。实行复产复业、员工返岗、用工需求、劳务输出等情况周调度制度,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各工作组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报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形成就业监测分析报告,报工作专班和市委、市政府。 (四)上下联动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接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应成立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专班,报市工作专班稳就业综合协调工作组。工作中要加强与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对接,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稳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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