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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20-10006 |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
名 称: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发〔2020〕2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宁政发〔2020〕2号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我市经济恢复和发展,按照《牡丹江市政府关于成立牡丹江市企业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企业服务保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运行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企业在疫情防控、用工返岗、物流运输、产业链协同、项目开复工、减负降本、财税金融扶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诉求,组织职能部门,分级分层分区分类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涉企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专班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孙海健牵头负责,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供电公司、市火车站,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分别依据本部门职能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设在市工信局,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黄哲胜担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许传根、周义担任。 三、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 负责开展专班日常协调、综合汇总工作,组织做好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运行调度安排,做好行业内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发改局 负责保证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各项政策。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运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员返程返岗运输,将防疫和生活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纳入应急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市财政局 负责围绕应对疫情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及措施等,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涉企扶持政策落实。 市人社局 负责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 市商务局 负责做好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市卫健局 负责指导企业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建立完善防控体系制度,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收治工作。 市应急局 负责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工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分析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加快办理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资质及其他要件,严格监管上市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涉疫情违法行为。 市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会同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协调各金融单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协调落实好下调贷款利率、展期和续贷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 做好各专业银行服务保障工作。 市税务局 负责做好涉企各项延期申报、缓期缴纳、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市营商局 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经营运行的营商环境支持,做好加快项目开工各项审批,开通审批项目绿色通道。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做好主要农牧产品生产,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 负责做好加快项目开工各项审批,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文旅局 负责谋划文旅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供电公司 负责做好企业用电保障,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简化办理手续,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市火车站 负责做好铁路运力保障,优化运力方案,简化货运手续,降低运费成本。 各乡镇 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企业服务专班,并报市专班办。 经开区管委会 负责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为确保工作专班有序运转,扎实有效开展服务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工作机制如下: 1、专班例会制度。例会由市专班牵头领导主持,专班办负责召集,专班成员单位汇报工作、研究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2、部门会商制度。遇有需多个部门协同推进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专班办主任及时召集相关涉及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拿出解决方案,分头办理落实,及时报告反馈。 3、调度通报制度。 实行工作“日调度”“周通报”,专班办每日对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分类转办,每周对已办结事项分批次通报办理结果,重要事项办结即通报。 4、协同反馈制度。专班办及时转办企业诉求。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8时前向专班办报告当日工作进展。 5、动态报告制度。各单位遇到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确保专班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做出决策。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领导、1名具体联络员,同时将负责领导、具体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专班办(后附成员单位信息表)。 2、为了保持联络通畅,各成员单位确定的负责领导、具体联络员要加入指定微信群,收到专班办通知后及时回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各成员单位每日18时前要将当日工作进展情况,以“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工作进展情况表”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专班办,同时以微信方式报送电子版。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正常报送。 专班办联络方式: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办公室7622723。联络人:臧玉梅(13766623545)、王立友(13352533345)。 附件:1.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工作进展 情况表 2.企业服务保障专班微信群二维码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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