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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20-100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名  称: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  号: 宁政发〔2020〕2号 主 题 词: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浏览次数:12856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政发〔20202

 

关于成立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我市经济恢复和发展,按照《牡丹江市政府关于成立牡丹江市企业保障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市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企业服务保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运行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企业在疫情防控、用工返岗、物流运输、产业链协同、项目开复工、减负降本、财税金融扶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诉求,组织职能部门,分级分层分区分类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涉企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专班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孙海健牵头负责,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供电公司、市火车站,各乡镇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分别依据本部门职能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设在市工信局,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黄哲胜担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许传根、周义担任。

三、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  负责开展专班日常协调、综合汇总工作,组织做好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运行调度安排,做好行业内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发改局  负责保证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各项政策。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运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员返程返岗运输,将防疫和生活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纳入应急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市财政局  负责围绕应对疫情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及措施等,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涉企扶持政策落实。

市人社局  负责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

市商务局  负责做好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市卫健局  负责指导企业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建立完善防控体系制度,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收治工作。

市应急局  负责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工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分析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加快办理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资质及其要件,严格监管上市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涉疫情违法行为。

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会同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协调各金融单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协调落实好下调贷款利率、展期和续贷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 各专业银行服务保障工作。   

市税务局  负责做好涉企各项延期申报、缓期缴纳、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市营商局  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经营运行的营商环境支持,做好加快项目开工各项审批,开通审批项目绿色通道。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做好主要农牧产品生产,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  做好加项目开工各项审批,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文旅局  负责谋划文旅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行业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市供电公司  负责做好企业用电保障,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简化办理手续,全力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火车站  负责做好铁路运力保障,优化运力方案,简化货运手续,降低运费成本。

各乡镇  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企业服务专班,并报市专班办。

经开区管委会  负责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服务保障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为确保工作专班有序运转,扎实有效开展服务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工作机制如下:

1、专班例会制度。例会由市专班牵头领导主持,专班办负责召集,专班成员单位汇报工作、研究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2、部门会商制度。遇有需多个部门协同推进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专班办主任及时召集相关涉及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拿出解决方案,分头办理落实,及时报告反馈。

3、调度通报制度。 实行工作“日调度”“周通报”,专班办每日对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分类转办,每周对办结事项分批次通报办理结果,重要事项办结即通报。

4、协同反馈制度。专班办及时转办企业诉求。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8时前向专班办报告当日工作进展。

5、动态报告制度。各单位遇到紧急事项随时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确保专班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做出决策。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领导、1名具体联络员,同时将负责领导、具体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专班办(后附成员单位信息表)。

2、为了保持联络通畅,各成员单位确定的负责领导、具体联络员要加入指定微信群,收到专班办通知后及时回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各成员单位每日18时前要将当日工作进展情况,以“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工作进展情况表”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专班办,同时以微信方式报送电子版。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正常报送。

专班办联络方式: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办公室7622723。联络人:臧玉梅(13766623545)、王立友(13352533345)。

附件:1.宁安市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工作进展

情况表

2.企业服务保障专班微信群二维码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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