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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6114/2020-10001 分  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1日
名  称: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宁农发〔2020〕18号 主 题 词: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浏览次数:909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办、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宁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实施方案》,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上级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转变监管理念,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2、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正高效,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

3、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4、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其它科室配合抽检。

二、随机抽查程序

1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股室办提出“随机”抽查计划,经法规和改革办公室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农业执法大队在加强农业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随机”抽查需求,经法规办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2“随机”抽查的启动。农业执法大队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随机”抽查。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农业执法大队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执法检查。农业执法大队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抽查结果公示

  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部门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农业执法大队要加强评估总结,形成材料在专项网络进行公示,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市、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农业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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