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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5/2020-10001 | 分 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31日 |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发〔2020〕1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宁政发〔2020〕1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黑农村环组〔2019〕2号文件和牡丹江市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修订稿)牡农环组〔2019〕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宁安实际,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一类县”为目标,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积极实施农村“垃圾革命”“厕所革命”“污水革命”“能源革命”“菜园革命”“龙江民居”,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不同村庄,分类指导,合理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模式和标准,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示范先行、分步推进,不搞突击治理、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统筹衔接、聚焦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瞄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设施不足、管理落后等突出问题,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实现整体提升。 ――科学规划、一抓到底。坚持“规划先行、多规合一”,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县域统一谋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做好中心镇、中心村规划,避免盲目投入和无序建设,重视田园风貌、历史传统、地域乡土文化的保护弘扬。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畅通政策渠道,注重征求专家和村民意见,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注重加强投融资体制创新,合理选择筹资、筹建方式,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和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落实县级主体实施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建设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到2020年,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二是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实施生活污水管控,到2020年底,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四是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五是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实现“十有十化六无”目标,即:垃圾治理有设施、有队伍、有机制,污水治理有联动、有管控、有治理,农村改厕有标准、有模式、有政策,粪污利用有提升;村容村貌实现主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广场主街亮化,村庄规划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全域化,建管机制实现制度化、模式化、长效化;力争村内无垃圾、无臭水、无散养、无私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无柴草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1.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全面建立稳定的村庄环卫保洁队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争创全省垃圾治理示范县,依据区位、人口、交通和经济状况,依托庙岭垃圾场、东京城垃圾场,分类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镇村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模式,设置小型终端处理设施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营等村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并在全市逐步推广,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 2.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修编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增处理能力建设或原有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要。对第一类、第二类整治村增设公共垃圾箱、配备垃圾清(转)运车和在非环境敏感地区建设村级垃圾分拣收集中心给予重点支持。对暂不具备转运和处理的村屯,按照整干净的要求,都要设置垃圾指定堆放点。 3.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组织各乡镇政府清理村内积存生产生活垃圾,建立已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堆弃,防止各类垃圾“上山下乡”。 (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加快农村户厕改造。按照顺应民意、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原则上以改建室内厕所为主,努力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因地制宜,开展室内改厕试点,探索符合当地条件的建设模式。 2.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居民集中区域、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方便群众生活,建立和落实公共卫生厕所管理、清运和维护的运行机制。 3.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推进农村“污水革命” 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向农村延伸。加快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延伸覆盖,按规定时限完成宁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东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与城镇管网并网收集,有效处理。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控和分类处理。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引导农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3.开展农村重点河流整治和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集中治理水质较差的河流和河塘,逐步恢复水生态。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垃圾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加强河道、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推进房身沟、蛤蟆河等河流的清淤疏浚工作。 (四)推进农村“能源革命” 1.推进秸秆燃料化生产。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确定生产规模和原料收集半径,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带动作用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站。到2020年,建成秸秆压块站20处。围绕北方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发展户用生物质炉具、秸秆直燃锅炉等供热设施。推进散煤替代产品,加快推广秸秆成型燃料。探索农村秸秆直燃集中供暖和户用供暖清洁能源模式。 2.促进产品技术研发。依托东北农业大学、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加快研发农村能源资源加工、利用等技术设备。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 3.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和生物质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利用。开发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风能和微水能,实现农村能源多元化开发、深层次利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新模式。 (五)推进农村“菜园革命” 1.开展菜园试点示范。结合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到2020年打造5个省级“菜园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带动一批县乡级“菜园革命”整村推进村屯建设,带动一批具有丹江特色的美丽庭院。 2.提升菜园生产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制定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农民标准化生产。庭院内种植品种优质率达到100%,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发展特色菜园产业。依托农家院、小作坊、乡村游等休闲文旅,结合不同农户基础与经济条件,打造一批自给有余、富余有销、产出有效的特色品牌,实现“可观光、可采摘”。 (六)建设农村龙江民居 1.明确建设类型。依据《黑龙江省农村民居示范图集》《黑龙江省农村民居建筑风貌改造技术指引》,根据我市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龙江民居示范村。 2.强化风貌管控。将龙江民居建设约束性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发挥规划刚性作用,引导农民遵循规划建设民居。依据村庄规划和《关于加强龙江民居建筑风貌管控的指导意见》,加强民房设计许可把关和技术指导,加强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民居风貌管控引导。 3.实施试点推进。按照特色突出、造价适宜、美观实用和风貌独特、环境优良、生活舒适、产业兴旺、带动力强的要求,建设上官村等“龙江民居”省级示范村。 (七)提升村容村貌 1.推进村庄道路建设。积极组织完成农村公路路网改善7.5公里、危桥改造25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公里建设,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目标。统筹考虑与通村公路连接的村庄环路、出村入村道路、村内主干路升级改造。 2.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积极推进农房建设试点,启动农村住房抗震改造。 3.强化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做好村庄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开展清理庭院杂物、拆除残垣断壁和破陋旧(草)房、柴草垛出村治理专项行动,组织村庄规划执法检查,坚决纠正私搭乱建、违规建筑行为。 4.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大力实施“村边、田边、路边、渠边、宅边”绿化工程。满足人民群众走进绿色、回归自然的新需求,力争完成绿化美化村205个。鼓励具备资源条件、经济实力的村庄建设实用的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共绿地、公园。 5.加强村庄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和传统民居名录。开展传统建筑保护和传统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试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和管理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集村史介绍、民俗展示、规划公开、乡风传承、科普阅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馆室,提升村庄文化内涵。依托风景区、民俗村,培育和壮大特色旅游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6.开展村庄公共照明示范建设。依据省级《村庄公共照明建设标准》,开展村庄公共照明示范建设,改善行政村出入口、村内主街、活动广场、学校等重要场所照明条件,方便夜间出行。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在村庄主要道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提高农村视频监控覆盖率、完好率和联网率,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 7.组织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农民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的培养,不定期进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的指导,加快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防治地方病。 (八)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 1.合理确定县域村庄类型。统筹考虑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引导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聚集区集中,争取公共设施优先配套。 2.统筹市乡村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县域、镇域范围统筹考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修复整治格局,科学安排镇村体系和村庄布局优化方案,明确村庄类型和各类村庄定位、国土空间保护开发要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等,为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上位依据。 3.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九)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健全治理体系。坚持建管并重,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和开展庭院绿化美化等责任义务。 2.创新整治模式。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模式,实现从“买工程”向“买服务”转变。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返乡创业能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3.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促进长效运营。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对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重点奖补。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整治成本。 三、分步组织实施 按照先规划后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有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调整实施方案 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目标,对照本方案抓紧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 (二)坚持示范先行 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打造“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一类县”,开展不同类型典型示范,既要培育一批开展专项示范的“单打冠军”,也要培育一批整县、整乡推进的“全能选手”,通过集中连片打造,让不同区域的村庄各具特色、各美其美。 (三)稳步推进整治 各乡镇要加快完成各类试点示范确定,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总结积累经验。2020年,整治任务基本完成,整治目标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加快整治进度,提高整治标准。 (四)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针对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四清一改一绿”,建设清洁村庄和美丽乡村。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二是清理村内塘沟。三是清理村内农户庭院内外环境。四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是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六是实施村庄绿化工程。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农村基层组织领导 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引导党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带头作用。充分运用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依靠群众力量和集体智慧建设美丽家园。 (二)完善村规民约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民评议会等群众德治组织作用,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陋习。建立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的人居环境奖惩机制,将参与垃圾分类、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三)提高村民文明素养 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成为农民的内心需要。注意发挥妇女作用。建立留守妇女、中小学生和团员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宣传活动,以先进典型引领和弘扬传统美德,不断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五、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和发挥政府、社会、村集体出资责任和作用。按照资金投入渠道,各部门要加大国家整治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以奖代补范围、标准、资金渠道,负责制定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合理列支运行维护预算,确保整治项目长效运行。 (二)拓宽金融支持渠道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低息信贷投放力度,采取PPP项目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金融扶持。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试点。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整治项目纳入PPP项目库,通过推介会、媒体网络等平台向社会推介。争取列入国家示范项目,争取中央、省、市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引导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同步开展,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志愿援助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结合宁安实际,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终端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积极对接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的“四新”推广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直部门的安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发挥好宁安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统筹考虑属地的农(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格考核验收 做好国家、省的督查、督导、检查、验收、第三方评估等的迎检工作,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及专项小组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市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机制,并指导乡镇政府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以奖代补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各项工作负起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纠错追责等职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环保督察范围和评价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制度保障 市直部门会同各乡镇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确保符合当地实际、措施具体可行。鼓励乡镇结合实际,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办法、乡村清洁办法。 (四)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年度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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