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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6/2019-10034 | 分 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
名 称: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办发〔2019〕56号 | 主 题 词: |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56号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完成2019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9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全市农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进乡村全面全方位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十二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为手段,坚持“突出重点,划分区域,分类定标,逐级分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企业和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多方共赢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工作机制,形成秸秆“五化”多元利用新格局,不断提高秸秆处理利用水平,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9年我市秸秆产量预计为126.92万吨,计划利用104.9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71%。其中,秸秆肥料化占比55.92%,燃料化占比10.24%,饲料化占比15.76%,基料化0.79%。2019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5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全面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原则,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实现农村环境改善、还田水平提升、耕地质量改良、综合利用有效的目标。11月中旬前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以农优先。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重点区域、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政策引导,市场主体。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6号)文件规定:秸秆还田利用环节补贴标准: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每亩补助15元;玉米秸秆覆盖还田每亩补助10元;水稻秸秆腐熟还田每亩补助20元。上述还田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贴。补贴资金均按照省级和县(市)4:1的比例分担。秸秆离田利用环节补贴标准: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补贴针对当年纳入粮改饲项目计划,在国家对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每吨补助60元的基础上,每吨增加补助40元;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综合利用补助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考虑到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上述两项补贴均按照省级和县(市)4:1的比例分担。秸秆离还农机购置环节补贴标准:为增加秸秆专用机具保有量,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能力,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具体产品前2年市场最低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价格的50%。秸秆离田作业环节补贴标准: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省级和县(市)按照4:1的比例分担。秸秆固化燃料站建设补贴标准:对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项目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予定额补贴,省级和县(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资金实行“先行预拨、敞口补贴、调剂使用,据实结算”制度,对其他方式利用秸秆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贴。通过政策鼓励,按照集中补助、重点投放、多收多补、杜绝重复的原则,加大对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激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其他补助方式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行下发)要求执行。 4.科技推动,试点先行。加强技防技控,着力解决监管处理和综合利用成本高的问题,提高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打造一批技术先进、模式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样板,加快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步伐。 5.增点扩面,持续发展。进一步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覆盖面,采取科学评价措施,实行项目“有进有退”,资金安排“有增有减”。对项目实施效果好的乡镇可给予持续支持,确保项目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主要任务 (一)以“两区”为重点,提高秸秆农用水平。针对全市农业产业结构和自然气候条件特点,加大秸秆还田工作力度,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深翻还田技术、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还田质量;大力推广秸―饲―肥、秸―能―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推动以秸秆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夯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发展基础。 (二)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提高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针对全市秸秆收储运主体少、装备水平低等问题,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提高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三)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水平。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科技引领作用,围绕“五化”利用方向,熟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形成从农作物品种、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到“五化”利用等全过程完整的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标准化水平。 (四)以产业提档升级为目标,提高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针对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不多、竞争力不强、效益不高等问题,出台并落实用地、用电、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培育机制,发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气、颗粒燃料、造纸、降解纸板、育秧盘、食用菌等领域可市场化运行的经营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以禁促用,落实“全域、全时、全面”禁烧。把秸秆禁烧作为倒逼秸秆综合利用的最有效手段,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共同提升。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铁塔公司技防设备,实行全时监控。同时做好无人机、灭火器等监管处置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管用。要不断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巡查检查力度、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二)坚持培肥地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继续推广黑土地保护项目,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鼓励农民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方式,在石岩镇、卧龙乡、海浪镇、沙兰镇、马河乡等秸秆主产区持续加大秸秆直接还田工作力度,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深松还田、深翻还田和覆盖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还田质量,改善土壤结构和墒情,培肥地力,实现黑土资源的永续利用。 (三)坚持培育主体,推进秸秆专业化收储。加快培育以慧源养殖家庭农场等为龙头代表的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备专业化收储装备,建设规范化存储场地,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秸-饲-肥、秸-能-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重点向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倾斜,鼓励应用秸秆腐熟技术生产有机肥、生物肥。 (五)坚持过腹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肉牛繁育和肉羊育肥为主体,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发挥饲草牲畜在秸秆消耗中的作用,推动秸秆过腹还田,全面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形成种养产业链循环,增加养殖企业、收储企业和农村农机合作社的收入。 (六)坚持工业利用,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发挥宁安长青秸秆发电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秸秆发电,带动周边秸秆收购、加工和运输业的发展,增加地方税收,解决农民就业,有效处理农林废弃物。 (七)坚持科技支撑,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培育壮大以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环保新能源企业,应用生物技术将杂草秸秆制成生物质燃料,变废为宝,形成综合利用新的增收点,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将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时段逐级分解到相关机构和各村屯,建立最严格考核制度,加强对标考核。 (二)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项目建成,详细制定各项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拨付制度、现金开支制度、施工招投标制度、施工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制度、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逐一落到实处,落到人头,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加强资金管理。宁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每半年做一次自查,年末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场县共建,搭建农垦与农村秸秆还田作业服务平台,为农垦大机械到农村作业创造条件。跨区作业者首先与村、乡(镇)签订作业协议后登陆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贴。培育专业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开展整村推进,稳步增加秸秆还田面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前提下,统筹组织推进整村秸秆综合利用。实行台帐管理制度,精准做好县乡村三级秸秆资源量和利用率调查统计工作,全面摸清资源底数,精准掌握利用情况,并把台帐数据作为政策补助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五)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六)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意识性和自觉性。 (八)加强监督保障。完善项目补贴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要通过自查互查,认真落实验收工作,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宁安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军 宁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林 虎 宁安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赵占鹏 宁安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陈清春 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成 员:曾令鑫 宁安市财政局 局 长 宋宏军 宁安市农业局 局 长 吕万东 宁安市林业草原局 局 长 辛蔚东 宁安市发展改革局 局 长 房修林 宁安镇 党委书记 郑泽国 东京城镇 党委书记 杨成林 渤海镇 党委书记 张明新 石岩镇 党委书记 胡伟东 沙兰镇 党委书记 朱玉双 海浪镇 党委书记 郭 成 兰岗镇 党委书记 张传文 镜泊镇 党委书记 贾洪新 江南乡 党委书记 金成虎 卧龙乡 党委书记 刘加锋 三陵乡 党委书记 郭宏志 马河乡 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宋宏军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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