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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1087/2019-10006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关: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名  称: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浏览次数:939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支持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县(市、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并按照具体支出情况分列至项级科目。同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县(市、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1号)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相关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测算法砍块下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三、安排给贫困县的该项资金,由贫困县按照黑政办发〔201770号文件要求,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951号)执行。

四、请按照《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号)要求,做好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五、你县(市、区)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表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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